安居自住

為什麼有些建案的雨遮和陽台特別大?

 

前幾天陪朋友去看了一個建案,雖然採光條件還不錯,不過,雨遮面積不小,算一算,雨遮加起來的面積竟然比其中一間房間還要大!另外,前陽台佔了客廳空間幾乎 1/3 的面積,銷售小姐說,交屋時,建商會幫住戶透過二次施工把陽台外推,讓客廳變大...朋友問我,雨遮現在不是不計價,為什麼有些建案還是會規劃這麼多的雨遮?而陽台的價格不是和室內坪數賣一樣的價格嗎?既然都是要幫買方外推,為什麼要規劃成陽台,不直接規畫成室內坪數呢?


其實說來說去,都是為了和「錢」有關,而「錢」,就跟「容積」(簡單說就是可以蓋房子賣錢的「樓地板面積」)有關。


每一塊土地,依據不同的土地使用分區、都市計劃以及相關的法規規定,可以規劃興建的容積比率不同。為了強化建築本身的防火安全與提升居住品質,建築法規允許建商可以不用將陽台、屋簷、雨遮、屋突及機電設備等項目計入容積範圍,因此在計算容積的限制時,這些空間都不算在內,但是又允許這些項目可以變成附屬建物(如:陽台、雨遮)或公設(機電設備、屋突等)納入權狀面積登記,所以規畫越多越可以賣錢。


以雨遮為例,雖然內政部規定雨遮不得計價,但在實務上建商、代銷大部分還是會將雨遮的價格轉價到總價上,總價不變,只有簽約時在合約上分開計算。有的建案訴求三面採光,就有三面雨遮,坪數加起來不小,這些都是建商增加容積的方式。


還有些建商,就像這個建案一樣,透過多規畫陽台,再幫住戶在二次施工時外推出去,甚至還將本來應該是公設空間的「機房」規畫在某一戶的室內。表面上是幫住戶多爭取到室內面積,其實是幫建商多爭取可以賣錢的樓地板面積。


所以下次看建案時,如果看到雨遮和陽台特別大,就知道建商打的是什麼算盤了!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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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文作者為 House123 執行長 邱愛莉,歡迎轉載,註明出處)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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