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安居自住
適不適合買房子?只有自己最知道!
上個月,看到某知名聯誼社群網站,舉辦了一個聯誼 party,party 的主題是《有家好安穩 地產男孩派對》,只要個人名下有房地產的男生即可參加此派對,活動文案寫著:「不用大富大貴,給女生一個家」。我不知道這個 party 人氣如何,不過,它的確反映了「房子 = 安穩的家」的觀念。然而,撇開經濟能力不談,是不是每個人都適合買房子呢?
記得有一次,跟一個年紀約 50 歲的大姊吃飯。她說,她工作了近 30 年,養大了兩個孩子,不過,到計劃退休時才發現,自己身上真的留下來的資產就是「保險」和「房子」。無獨有偶,最近跟一個朋友聊天,單身的她,賺得多也花得多,不過,無論如何,每個月一定優先把「房貸」金額和「年金型保單」的保費先轉到扣款帳戶,所以雖然她帳戶現金不多,房貸倒也還了不少,還為退休後的年金生活費做準備...
仔細比較「保險」(指「儲蓄險」、「年金型」等資產型保單)和「房子」,會發現:雖然保單、房子增值賺錢很重要,但更關鍵的是:透過買「保險」和「房子」,「存」下了資產,強迫自己儲蓄。
我們都同意理財的第一步是要先存下第一桶金,理想的情況是,透過這第一桶金的投資滾出第二桶金、第三桶金...。然而,實務上卻常常事與願違,不是不小心花掉,就是投資失利,又沒有足夠的紀律和決心從中學習教訓,重新調整,繼續實做,累積投資的實力和成果,導致今天學股票,明天學選擇權,後天學期貨,或者將錢投入號稱高報酬的直銷金融商品,到頭來發現是詐騙而血本無歸。雖然我們都希望增加自己的財商,讓錢活絡,不讓錢睡著了,然而,一旦遇到這種情況,反而寧願自己從頭到尾,老老實實地把錢存下來,不要投資還比較好。
而買「保險」或「房子」,某方面來說,就是有「承諾」的儲蓄(如使用房貸買房),兩者都必須在購買時先仔細安排現金流,如果期間繳不出來,前者必須解約(會有保單價值損失),後者則必須將房子轉售,否則將淪為被法拍的風險。繳款的過程逐步累積了資產,如有期間有增值(如保單的利息或投資紅利,或房價上漲),更讓資產倍增。
然而,每件事情必定有好壞兩面,「強迫儲蓄」某方面來說限制了消費的彈性,而基於房子座落地點的限制,也影響了工作或生活場域的選擇。
我所尊敬的一位女創業家,她的公司代理了多款線上遊戲,公司營業額上億,獲利也逐年成長。就我所知,要她用 5000 萬現金在台北市買一間房子一點都不困難,但是她完全不想買房子。她在離公司附近,以每個月 5 萬元租金,租了一間她非常滿意的房子:全新的大樓,室內使用 60 坪,還有一個 10 坪的小院子,採光非常好,還有高檔裝潢。為了避免搬家的困擾,她和房東簽了長約。她保留現金做為創業和旅遊的基金,而不讓房子限制自己的夢想和犧牲生活品質。
比較這兩種類型,你是哪一種呢?是希望透過買房強迫自己儲蓄,累積資產的「穩定派」?還是想保留現金,讓自己創業或追夢的「激進派」?平心而論,不管租或買,都可以打造自己心目中的夢想家,然而,撇開經濟能力不談,自己適不適合買房,只有自己最清楚。
(本文作者為 House123 執行長 邱愛莉,歡迎轉載,註明出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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