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安居自住
裝潢工程款項分期付款就安全?小心文字陷阱!|邱愛莉 House123
房子有地段、建材、外觀、基地大小等「硬件」,也有裝潢、設計這些「軟件」。依據消保會的統計,室內裝修糾紛一向高居消費糾紛之冠,尤其是工程款項相關,更是居高不下。
裝潢和預售屋施工很像,通常都會分期付款,做到哪繳到哪。不過,可別以為只要分期付款,資金的風險就會小一點喔!還必須明確訂出各階段的驗收項目,完成了這個階段的驗收工程,再繳付下一期的工程款,比較安全。
分期付款到底分幾期比較好呢?有些設計師僅分成三期款:在第一階段開工前預收金額 30%,等第一階段的拆除、砌磚、水電配管和門框安裝等基礎工程完成後,會再接著進行第二階段的工程,將磚牆粉光、磁磚、天花板、冷氣配管完成,於油漆工程開始進場前收取第二階段的工程款(總金額 50%)。最後,等油漆、壁紙等工程完工,各種設備安裝完成,於七日內驗收無誤即收取最後的尾款(總金額 20%)。這是我常合作的工班分期付款的方式。
有些設計師分成五期款,常見的分期方式為「3-2-2-2-1」模式:第 1 期:簽約即支付 30%,第 2 期:拆除進場付 20%,第 3 期:泥作進場付 20%,第 4 期:木作進場付 20%,第 5 期:完工付 10%。看起來分得很細,好像對消費者更有保障,其實裡面可是充滿了陷阱。仔細看看第 2~4 期的支付時間,有沒有發現兩個關鍵字:「進場」。
由於拆除工程是所有工序裡的第一個步驟,如果依照這樣的付款方式,而且是指「拆除進場」就要再付 20%,等於工程都還沒有進度就已經付了 50% 的款項,等到事後有糾紛或找不到人時已經付出去一大筆錢了。
此外,由於泥作工程、水電和木作通常會交叉施工,如果該工程一「進場」就要付錢,可能才在施工不到一半的進度(例如:木工師傅剛開始要釘天花板時)就已經付完 90% 的款項了,超付這麼多的情況下,事後如有糾紛只能透過協調的方式,根本沒有款項可以扣押做為談判的籌碼。
所以,不管你的工程款是分成三期也好,五期也罷,一定要在合約或報價單上明確列出各階段的驗收項目,完成了這個階段的驗收工程,再繳付下一期的工程款,才能讓工程款的支付和工程的進度真正同步,保障消費者的權利。
(本文作者為 House123 執行長 邱愛莉,歡迎轉載,註明出處)
Comments powered by C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