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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屋合約的注意事項|邱愛莉 House123

 (本文作者為 House123 執行長 邱愛莉,歡迎轉載,註明出處) 

上一篇文章,我們分享了跟房東議價的撇步,如果一切順利,接下來就進行到「簽約」的程序囉!以下幾個簽約的注意事項,簽約時記得留意:

一、房東 = 屋主?

許多人都合理地假設:「po 租屋廣告的人不是仲介就是屋主」。其實不然。除了仲介和屋主外,還有可能是屋主的家人或是屋主現任的租客(當二房東)。對於前者,一定要確認他有取得屋主的書面授權,不然很有可能簽約後付了租押金,卻發現房東不知情,甚至一屋多租、不認帳。至於後者,由於「租賃新制」的法規規定,除非房租客取得房東在租約上明訂「同意轉租或分租」,不然,現任的租客是不可以將房子轉租或分租擔任二房東的。簽約前,記得確認簽約人的身分,請他提供權狀、授權書或和房東的租約,確保自己的權益。

二、租金包含?

租金包含第四台?網路?水?電? 天然氣?管理費?

合約上雖然會明訂房租價格,但這個價格包含了哪些項目,也需要在合約上寫清楚。這個價格含稅嗎?如你是公司行號,除了會計師會認列租金費用外,還需要確認二代健保是由房東還是由你來繳(目前規定為:租金的 1.91%)。房租是否包含第四台、網路、水電、天然氣、管理費、清潔費等?有無其他額外的費用需要你負擔?

三、押金最多2個月

為了防止房東向房客要求過高的押金,不管簽約簽幾年,法規有規定租屋的押金最高只能收二個月喔!超過的部分,可以用來抵付房租。也就是,你可以將某一期要繳的租金,扣除房東多收的押金後,再付給房東。

四、註明可提前解約的事項

許多租屋的糾紛,都是發生在入住之後發現跟之前房東允諾的不一樣,這個在雅房出租或隔套收租特別常見。例如:本來房東允諾整層只租給女生,搬進去之後發現有其他男性房客。或是本來是禁菸、禁寵物,開始有房客違反規定。此外,有些房東簽約之後,就對房子的修繕責任置之不理,使房客遇到下雨天漏水、電器設備故障等情況求救無門。為了避免因此退租還要被扣押金的爭議,不如簽約時就在合約上寫清楚,註明可以提前解約的事項。

五、點交清單

不管再怎麼簡便的屋主,交屋時一定有物品需要點交(就算不帶家具、家電出租,至少也要點交鑰匙)有些房東會提供部分家具、家電,簽約時一定要當面一一點交清楚,退租時再一一核對。由於簽約後通常房東會收取兩個月的押金做為擔保,如之後點交有爭議,房東很可能扣留部分押金不退還。此外,房東提供的家具、家電如經正常使用,仍然故障的話,需由房東負責修繕責任,房東不可以以此為由扣留押金。為了避免這樣的爭議,除了點交清楚外,如家具、家電有故障的情況,記得第一時間就反映,不要等到要退租時才說。

六、買賣不破租賃

買賣不破租賃,法拍也不破租賃

由於「買賣不破租賃」,在租約期間,就算屋主把房子賣掉,新屋主也不能要求你解約或提高租金。除了買賣外,其實「法拍」也不破租賃喔!如果屋主因為房貸或其他債務問題導致房子被拍賣,新屋主也不能強迫你搬家(不過,通常遇到這麼複雜的情況,房客通常會自認倒楣直接搬家退租吧!)基本上這是法規對於房客的保護,不需要特別寫在合約上,反而,如果屋主可能要賣屋,需要你配合於賣出後提早解約退租,需要取得你的同意,並註明在合約上。


有人說,房東最害怕遇到壞房客,其實房客又何嘗不害怕遇到壞房東。簽約時除了留意上述幾個注意事項外,對於房東的背景、素質還是要多加留意,保障自己的租屋安全。

(本文作者為 House123 執行長 邱愛莉,歡迎轉載,註明出處)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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